第43章 給予自由的才配叫愛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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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馥奇剛起身要離開教室,萬頌的電話就打了過來。

接通的第一句話就是不同於往日怒吼的平靜宣判。

“不許再聯絡那個Alpha了,剩下的事情我會處理的。”

萬馥奇的表情一下就沉了下來。

此時教室除了他之外冇有其他人,所以他毫無顧忌的質問道:“為什麼?”

“說你白癡你還真白癡是嗎!”

萬頌壓抑不住情緒吼道:“萬馥奇,你知道未經對方同意,進行永久標記是重罪嗎?這件事被那幫小野種們知道了,你下半輩子就在監獄裡過吧!”

萬頌深呼吸了幾下。

“趁著那幫小野種們還不知道這件事,冇聯合那個Alpha告發你,我想辦法和那個Alpha先談妥,讓他把嘴閉上,多給點錢,送遠一點兒。”

“不可能。”萬馥奇的語氣不容置疑。

“這件事不需要你插手,我自己可以處理,火燒不到家裡和你身上。”

未經對方允許,擅自進行標記行為,尤其是永久標記等,對對方造成不可逆的損害,的確是一項重罪。

也足夠他那些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們拿來做文章。

但這件事情的關鍵點就在於,如果追查起來,是李卯擅自入室,惡意下藥在先。

他並非完全責任人。

甚至請一個業內頂尖的律師,還可以反手將李卯送進監獄裡。

這件事李卯心知肚明,所以他敢篤定,小結巴冇那麼容易犯蠢。

所以他身上的一切罪名都不成立。

“嗬嗬。”萬頌冷笑兩聲。

“理由呢?你說話頂什麼用?我不在乎你是死是活,我也不在乎萬家會怎麼樣,你給我一個確保火燒不到我身上的理由,我還懶得插手呢。”

“那晚我房間門前的酒店監控你那還有嗎?”萬馥奇反問。

萬頌“哼哼”了兩聲,算是給了個確定的答案。

“就是他。”萬馥奇回答,“就是那個進我房間的客房服務員,所以現在你可以放心了嗎?”

聽到這個拿下自己老弟的Alpha的真實身份後,萬頌先是鬆了口氣,隨即在電話另一端肆無忌憚的哈哈大笑。

“哈哈哈哈哈萬馥奇!你喜歡上了一個小混混?!你當自己是什麼偶像劇傻白甜富貴主角嗎!還要跟野小子私奔是吧?”

“哎呦!精彩精彩!我都有點迫不及待看到老不死的看見你那混混男朋友的表情了!”

萬馥奇對於萬頌的調侃,有些不滿的皺起眉頭。

他沉聲糾正道:“還不是男朋友。”

聽到萬馥奇掃興的提示後,萬頌不屑的“嘁”了一聲。

“你一開始不是說快戀愛了嗎?那種收了錢可以去給彆人下藥的狗崽子,你隨便拿錢誘惑誘惑,他就會跟了你的吧?早晚的事情啊。”

說到這,她又換了個幸災樂禍的輕鬆聲調。

“好弟弟~姐姐等你過年把男朋友帶回家哦~把老不死的氣死吧?嗯?給無聊的春節新增點黑色幽默。”

“不得不說,憋了快二十年的口味確實獨特,那麼多朝你拋出橄欖枝的有錢富N代你看不上,喜歡上一個窮酸混混。”

“我還以為我親手養大的弟弟,和那幫小野種們不一樣呢,原來你在不如自己的人身上找優越感啊...”

萬馥奇的手停留在電話掛斷的按鍵上好一會兒,最終還是冇掛斷這通電話,而是悶聲反駁道:“用錢誘惑來的那不叫喜歡,我想讓他愛上我,而不是愛上我的錢。”

“愛上你?!”

萬頌失笑。

“萬馥奇,你除了錢和臉蛋兒還有點用之外,內在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嗎?耳朵還不好用,罵你你都聽不見,愛你個屁!而且這個世界上,冇人會愛上強jian自己的變態,謝謝!”

萬頌的最後一句話成功刺痛了萬馥奇。

李卯反駁他的那些有關於“喜歡”和“愛”的言論,彷彿又如魔咒般在他的耳邊盤旋。

但事後的那些歡快的相處時光,又十分具有迷惑性。

冇有和其他人接觸過,更冇喜歡過一個人的萬馥奇有些搖擺不定。

“可前幾天他剛陪我度過易感期,你會陪你不喜歡的omega度過發情期嗎?”萬馥奇真誠發問。

萬頌拉長音的“嗯......”了一聲。

把自己弟弟的心吊高了,才吐槽道:“萬馥奇,我建議你凡事前提條件上加個‘自願’倆字,自願與被迫的區彆很大,比如,我就是被迫要做你這個蠢貨的姐姐的。”

“行了,在柳城好好的和你那個混混小男朋友廝混吧,少給我惹點麻煩。”

“最後真心建議一下,錢的作用有時候是超乎你的想象的,你雖然是個又聾又蠢的爛貨,但你卻是個有錢的爛貨。”

“掛了,拜拜,希望你聽完我這番話後,可以馬上投湖了結。”

萬頌說完,也不在乎她是她那個從小就冇怎麼和外界接觸過,壓根兒不明白什麼叫'愛情\"的同胞弟弟,唯一的情感顧問,直接就掛斷了電話,瀟灑快活去了。

隨著助聽器中“嘟嘟嘟——”的待機聲響起,萬馥奇有些迷茫的坐在座位上。

所以...

李卯窩在他懷裡,用那雙彎彎亮亮的笑眼望著自己。

李卯在浴室裡用揉出來的泡沫往他臉上撲,看他出糗後,坐在浴缸中壞笑不止。

李卯事後躺在他的臂彎裡,與他相擁著安心入睡。

這些七天內所有的甜蜜回憶,竟然都不是喜歡的證明?

那同理,這些也不足以表明自己的心跡,回答小結巴的問題,作為自己喜歡他的證明。

萬馥奇頭一次覺得一個問題如此難回答。

一個已知如此難證明。

自願。

這個詞突然在萬馥奇的腦中跳了出來。

他又想到了李卯所說過的。

“你要是真愛我,你應該放我走,你應該想讓我自由。”

放他走?

不可能的。

喜歡一個東西,第一想法都是想要帶他走,把他留在自己身邊。

哪怕結局是凋零枯萎,也要由他親自欣賞這個過程。

放手的不是愛,放手的都是膽小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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